灰分的测定—试验步骤
在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中,称取粒度小于0.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(1±0.1)g,你至0.0002g,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,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.15g
将灰皿送入炉温不超过100℃的马弗炉恒温区中,关上炉门并使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隙,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500℃,并在此温度下保持30min,继续升温到(815±10)℃,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。
从炉中取出灰皿,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,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,移入干燥器中冷却
至室温(约20min)后称量。
进行检查性灼烧,温度为(815±10)℃,每次20min,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
过0.0010g为止,以zui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,灰分小于15.00%时,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。